12月6日,阳光100中国发布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的公告,内容有关由公司发行并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2021年到期10.50%的优先票据,及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1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因未能支付于2021年8月11日到期的可转换债券的本金及溢价而触发交叉违约。
根据该等票据及契约的规定,该等票据的所有未偿还本金以及任何应计但未付利息将于2021年12月5日到期。然而,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房地产行业等多个因素的不利影响导致的流动性问题,公司无法偿还该等票据的本金及应计但未付利息。因此,已发生违约事件。
违约事件亦将触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订立的若干其他债务工具项下的交叉违约规定,倘债权人选择加速,该等债务工具可能立即到期应付。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将采取加速到期的任何通知。
据悉,于本公告日期,该等票据的未偿还本金总额为1.7亿美元,而该等票据的应计及未付利息总额为8,925,000美元。阳光100表述,公司已在积极与持有该等票据的持有人沟通,以尽快与该等持有人达成还款展期或其他还款安排。